为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增强学生珍惜他人劳动成果,提高学生劳动能力,结合学校实际,以3月份学习雷锋精神为契机,引导广大学生养成爱劳动的习惯,树立正确的劳动光荣价值观,高一年级开展评选“劳动之星”活动。评选的具体要求为:
1.热爱劳动,能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2.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主动参与班级的劳动,认真打扫清洁卫生。
4.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意识,认识到——劳动最光荣,不爱劳动的人将会一事无成。
5.告别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小皇帝”、“小公主”,树立“以艰苦奋斗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荣辱观。
经过班级评选与推荐,张一鹤、韦有尧等16为同学被评为高一年级“劳动之星”。
高一(13)班劳动之星张一鹤同学
高一(7)班劳动之星韦有尧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