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柳教人字〔2011〕18号)、《关于印发《柳州市教育系统市本级事业单位高级职称教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柳教人〔2014〕24号)等文件精神,通过采取竞聘上岗形式,选拔2010年-2013年期间取得副高级职称但没有聘任的部分优秀职称教师到与其职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为做好竞聘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选拔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柳州市一中选拔高级职称教师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原 敏 校长
陈贤庭 书记
副组长:郑卫东 副校长
周 健 副校长
周孝明 副校长
成 员:蒋峻峰 校长助理
欧 翔 校长助理
袁文玉 办公室主任
黄 威 教务处主任
黄华春 学生工作处主任
梅培军 科研处副主任
何 弘 办公室副主任
相关学科教研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主任:袁文玉(兼)
成员:何弘、韦珍秀
二、工作原则
选拔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民主测评、考核等方式,考察竞聘者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水平等,择优选拔人才。
三、申报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并已完成首次岗位设置聘用,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育系统市本级事业单位中,2010年-2013年期间取得副高级职称但没有聘任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上的,现在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学生利益;
2.触犯国家法律,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擅自脱离教育教学岗位、延误教育教学工作、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
3.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4.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或者请假超过国家规定的天数的;
5.违规从事有偿家教;
6.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7.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四、选拔数量
符合选拔条件超过2人的单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可选拔人数。
五、选拔程序
(一)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选拔工作方案,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审核后方可实施。
(二)个人申报。填写《柳州市教育系统市本级事业单位选拔高级职称教师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附件2),并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简况(500字左右)。
(三)资格初审。按照我校选拔工作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初审。
(四)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组织学生、专家听课并开展测评打分,同时根据与申报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相关的论文发表、课题研究、上公开(示范课)课、获奖情况等材料,对申报者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进行测评。(评分表详见附件3)
(五)民主测评。申报者在本单位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开展民主测评。
(六)考核。事业单位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申报者的德、能、勤、绩、廉等全面情况以及工作量、班主任年限、综合性获奖情况等。(评分表见附件3)
(七)讨论决定。根据申报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民主测评、考核得分情况(分别占总分的50%、30%、20%分值),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八)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竞聘方案、岗位设置管理台账、相应等级岗位说明书;
2、《柳州市教育系统市本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晋升申报表》,申报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民主测评、考核等材料,职称证明相关材料,单位公示材料等。
3、办理岗位晋升的其他相关材料。
六、职责分工
(一)学校负责制定本单位选拔工作方案(明确申报资格、各项评价指标评分标准等),组织资格审核、民主测评、考核等,协助市教育局做好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工作。
(二)市教育局负责审核我校选拔工作方案,组织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工作(工作方案见附件4)。
(三)市人社局负责对事业单位选拔工作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办理岗位晋升审批手续。
七、时间安排
选拔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4年5月上旬),事业单位制定、上报选拔工作方案;第二阶段(2014年5月中旬-6月中旬),事业单位组织选拔工作;第三阶段(2014年6月下旬),事业单位确定聘任人选、公示、办理岗位晋升。
1.柳州市一中选拔高级职称教师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2.柳州市一中选拔高级职称教师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评分表
3. 柳州市一中高级职称教师竞聘上岗民主测评表
4.柳州市一中高级职称教师竞聘上岗工作考核评分表
5.柳州市一中选拔高级职称教师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工作方案
附件1:
柳州市一中选拔高级职称教师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
工作单位 | 参加工作时间 | ||||||||||
行政职务 | 任教学科 | 学历 | |||||||||
现聘岗位 | 名称 | 拟聘专业技术岗位 | 名称 | ||||||||
等级 | 等级 | ||||||||||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名称 | 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 | ||||||||||
个人业绩 | |||||||||||
单位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核准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附件2-1:
柳州市一中选拔高级职称教师到相应
专业技术岗位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评分表(学生用)
申报者姓名: 工作单位:
测试要素 | 观察要点 | 评分 |
师德修养20分 | 1.爱岗敬业,工作认真; 2.尊重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获得学生的喜爱、信任,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不擅自向学生及家长征订、推销学习资料或其他用品; 4.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收礼吃请。 (评分标准:优秀17-20分,良好13-16分,一般9-12分,差8分以下) | |
课堂教学30分 | 1.教学理念先进,能积极实施新课堂教学,能根据教学设计组织教学活动,并作为参与者和组织者对课堂教学活动过程进行有效的引导; 2.能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能用多种方式调动学生参与学习的兴趣,保证课堂教学效果; 3.讲课思路清晰,阐述准确,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内容更新,能够突出重点,讲清难点; 4.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的培养,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5.仪表端庄得体,教态自然。 (评分标准:优秀25-30分,良好19-24分,一般13-18分,差12分以下) | |
教学效果30分 | 1.教学效果好,学生积极主动参与学习活动,能基本掌握当堂所学知识与技能; 2.在学习活动中,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得到和谐发展,教学成绩优异,师生关系融洽。 (评分标准:优秀25-30分,良好19-24分,一般13-18分,差12分以下) | |
作业批改情况20分 | 1.作业适量,没有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的行为; 2.作业形式多样化,有书面、口头和实践性的作业; 3.作业与试卷批改及时、认真、规范,有激励性和指导性语言,反馈及时,且形式多样。 (评分标准:优秀17-20分,良好13-16分,一般9-12分,差8分以下) | |
总评分:
年 月 日 | ||
其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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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 柳州市一中选拨高级职称教师到相应
专业技术岗位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评分表(专家用)
申报者姓名: 工作单位:
测试要素 | 观察要点 | 评分 | |
课堂教学 | 教学 设计 20分 | 1.教学目的明确,符合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重视德育渗透,体现素质教育要求; 2.掌握备课的基本方法,教案完整规范、详略得当; 3.内容充实完整,概念准确科学。 (评分标准:优秀17-20分,良好13-16分,一般9-12分,差8分以下) | |
教学 过程 25分 | 1.课堂教学结构严谨,教学环节紧凑,能体现教学目的; 2.讲课条理清楚,讲练结合,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3.教学时间分配合理,教学方法适当; 4.熟悉教案,讲授正确。 (评分标准:优秀21-25分,良好16-20分,一般11-15分,差10分以下) | ||
教学 方法 20分 | 1.正确把握课型特点,教学方法得当,符合教学原则; 2.教学层次清楚,中心明确,较好地把握重点、难点; 3.教学手段使用得当,有效,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及各种教具。 (评分标准:优秀17-20分,良好13-16分,一般9-12分,差8分以下) | ||
教学 基本功 10分 | 1.板书设计工整、条理清楚、布局合理,无错别字和不规范字; 2.语言有学科特点,表达清晰、准确、规范,语速、语调适当,有感染力; 3.能用国家规定的语言进行教学,语言水平达到要求; 4.基本掌握导入、讲解、提问、演示、结束和板书等教学技能; 5.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教态自然,举止大方,精神饱满,情绪稳定,形体语言得当。 (评分标准:优秀9-10分,良好7-8分,一般5-6分,差4分以下) | ||
教育教学水平其他相关 | 论文 论著 5分 | 1.优秀3-5分: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译著(教材)超过2部,或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超过3篇,或有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一般2分以下:达到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基本要求。 | |
课题 研究 5分 | 1.优秀3-5分:承担过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已经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2.一般2分以下:达到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基本要求。 | ||
开课 讲座 5分 | 1.优秀3-5分:承担过县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或开设有校本课程。 2.一般2分以下:达到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基本要求。 | ||
指导青年教师 5分 | 1.优秀3-5分:培养、指导的对象取得县级以上荣誉。 2.一般2分以下:达到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基本要求。 | ||
获奖 情况 5分 | 1.优秀3-5分: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方面荣誉。 2.一般2分以下:达到中学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基本要求。 | ||
总评分: | |||
测评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柳州市一中高级职称教师竞聘上岗民主测评表
姓名 | 获得职称时间 | 符号 |
吴兰香 | 2013.12 | |
杨朝星 | 2011.12 | |
柯吉慧 | 2013.12 | |
颜柳琼 | 2013.12 |
注:1.以上排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2.投同意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左方的空格内画“○”;
投不同意票的,在候选人姓名左方的空格内画“×”;
3.本次测评,应选2名,划“○”少于或等于2名者为有效票,多于2名者为无效票。
附件4:
柳州市一中高级职称教师竞聘上岗工作考核评分表
申报者姓名:
项目 | 赋分 | 评分标准 | 审核分 |
师德师风 | 20 | 拥护中国共产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违法乱纪行为,记满分,工作态度消极,进取心不强,但无重大过失扣3分,不服工作安排,挑拨事端,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的此项不计分。 | |
教龄 | 15 | 每年按0.5分,最高不超过15分。 | |
学历 | 15 | 学历合格(本科及以上学历)计10分。从获得学历证和学位证当年算起:本科学历每年加0.3分;在职研究生或在职硕士生每年加0.4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年加0.5分。累计不超过15分。 | |
任职年限 | 5 |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1分,累计不超过5分。 | |
任职情况 | 10 | 近五年,在下列岗位任职的,校级每年2分,助理每年1.9分,中层正职每年1.8分,中层副职、年级主任每年1.7分,班主任1.6分,教研组长、年级副主任每年1.5,备课组长每年1.4,科任教师1.3分。一人多职者,以高分计分,不重复计分。 | |
工作量 | 10 | 近五年来,每年超量计10分,满量计8分,不满量计6分。五年积分之和除以5就得工作量个人得分。 | |
考勤 | 10 | 近五年来,出满勤10分。出现旷工的每个工作日扣1分,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计0分;一学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15天或请病假超过一个月者扣5分,扣完为止。 | |
年度考核 | 10 | 近五年度考核,全部合格计5分。获得优秀每年加1分,基本合格每年扣1分,不合格每年扣3分。 | |
示范作用 | 5 | 获得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5分;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按照省、市级分别计3、2分。均以最高级别计算。 | |
总分(100分) |
附件5:
柳州市一中选拔高级职称教师到
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工作方案
按照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开展事业教育系统市本级事业单位选拔高级职称教师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其中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协调。为做好测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时间 5月中下旬。
二、工作方式
组织学生、专家听课并开展测评打分,同时查阅与申报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相关的论文发表、课题研究、上公开(示范课)课、获奖情况等材料,对申报者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进行测评。
三、工作程序
(一)成立测评专家库。组成基本涵盖各学科的测评专家库,以市教科所教研员为主,市本级各事业单位骨干教师为辅。
(二)测评专家组成。测评专家由7人组成,由申报者所在事业单位和市教育局按照3:4的比例提供。市教育局派出的测评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测评。
1.专家听课。各事业单位资格初审后,根据申报者本学期上课安排指定一节课,并将上课时间、地点、内容等告知市教育局人事教育与国际交流科。测评专家到校听课,独立完成分数评定。
专家测评成绩的计算办法参加公招面试成绩的计算办法。专家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专家按照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定。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评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专家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专家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申报者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申报者的专家测评成绩。
2.专家听课结束后,查阅申报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相关的论文发表、课题研究、上公开(示范课)课、获奖情况等材料,独立完成分数评定。测评分数纳入专家测评成绩。
3.学生听课。专家听课前,向该堂课的听课学生发放测评表格,听课结束后,收回测评表格。学生测评成绩的计算办法直接求平均值。
4.申报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的计算。申报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专家测评成绩和学生测评成绩分别占申报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的60%和40%。
(四)结果反馈。测评专家将对申报者测评的全部原始材料(包括测评专家打分材料和学生打分材料)交回给市教育局人事教育与国际交流科。市教育局人事教育与国际交流科整理、汇总后将申报者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反馈给申报者所在事业单位。
四、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测评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测评专家库成员的责任感。各事业单位密切配合,主管部门严密组织、安全实施,保证考评工作过程合理、结果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