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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一中2017年学生校服招标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7-03-29 10:31:41  发布人:kjh910  浏览量:1631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本着面料好、款式新、质量高、价钱低且符合国家关于校服质量的基本要求,做到使家长及学生满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我校学生校服实行公开招标。为使招标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原敏

副组长:郑卫东

成  员:黄华春  袁文玉  陈抗  闭海鸥  李威龙  钟毅  雷林文 黄飞龙  覃诗润

二、招标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 陈贤庭

副组长:周健 周孝明

成  员: 蒋峻峰  欧翔  黄威  明朝晖  吴成光  吴小杏  巫辅瑜

三、成立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我校学生代表

职责:根据学校招标要求按照程序和标准投票,选出我校学生校服制作厂家。

要求:评审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审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四、招标原则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五、招标步骤

(一)厂家报名

1.时间:2017年4月6日——13日17:00。

2.地点:柳州市第一中学学生工作处。

3.投标单位需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1)近三年在广西区内三个以上(含三个)同类项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缺一不可)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截标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如核查时未能提供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时,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6)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完整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7)投标人2017年1月、2月、3月三个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税务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8)投标人2017年1、2、3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二)招标流程

1.4月14日监督小组审核报名厂家材料。

2.4月17日召开投标厂家负责人会议。

3.4月24日投标厂家把投标函(含用料:用料需注明材质详细说明、报价、优惠条件等)及样品(男女夏装秋装各一套,共四套)交到学生工作处。投标材料密封,加盖公章。由招标监督小组负责召集投标单位代表当众启封各投标单位的材料并宣布。

4.4月25日—26日在阅览室展示各投标单位的校服样品及相关信息。

5.4月26日晚七点在阶梯教室召开校服招标会。(若有变化,另行通知厂家)。

会议期间,报名厂家按学校安排的顺序登台展示,展示准备好的校服,并由厂家负责人做具体介绍。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展示服装的投票,最后现场计算出得票结果。

(三) 公示评审结果

由招标领导小组公示校服招标会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一周(工作日五天)。

(四)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中标厂家。

六、招标数量及款式

(一)征订数量:夏装2000套左右、秋装1000套左右。

(二)征订款式:每整套服装含上衣和裤子,校服款式质地以我校现有校服为依据。

(三)征订时间:2017-2019年。

七、其他

(一)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校服招标领导小组。

(二)中标厂家和学校的合作过程中,如果服务质量或校服质量不能达到承诺标准,学校有权终止与中标厂家的合作。损失由厂家自行承担。

(三)制作完成时间:中标单位在拿到学生服装尺寸之日起一个半月(45天)前全部制作完成,并送达到位。

(四) 基本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此次投标样品中的产品质检部门出具的服装面料检验报告原件(同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报告材料真实性的查询方式,以供查询确认,如中标后经查询为虚假或存在局部替换报告内容的情况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其中标无效,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检验报告结果必须包含并能清晰反映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每个技术参数名称、检验依据或标准,检验报告不按要求的内容提供则视为投标无效。

2.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由采购单位封存(用于收货对比)。

3.未中标人的样品要求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自行领回,如不领回,则由采购方自行处理。

4.中标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的交货前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或代理证书原件,否则采购人不予收货。

(五)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实行“三包”如尺寸不合格包换至合身。

2.服装出现质量问题三个月内全免费上门包换或作退货处理。 

3.中标人交货时由采购单位委托省级或省级质检部门按此次招标方提出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对中标人的提供的货物任意抽取进行抽样检验;同时要求中标人无偿补齐因抽检而损坏的产品(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抽检货物检验报告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收货,最终中标人须附上结论为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采购人方最终收货并验收。

(六) 交货期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45天内。2.交货地点:柳州市第一中学。

(七) 付款条件:本项目无预付款,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通知学生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款项。

 

柳州市第一中学

二0一七年三月

核发:kjh910 点击数:1631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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